陕西网讯3月25日,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听取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郝彦伟表示,2023年全省环境质量稳中有进,国家考核的9项指标除重污染天数比例外,其他8项指标完成年度任务。
111个国控断面中,I~III类水质断面占比97.3%,同比改善0.9个百分点;无劣V类断面。剔除沙尘后,全省国考10市平均优良天数292.3天,同比增加3.2天;重污染天数7.8天,同比增加3.8天;PM2.5平均浓度37.4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6微克/立方米。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完成年度任务。土壤、核与辐射环境总体安全稳定。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协同秦岭地区六省一市签署《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召开秦岭生态环境检察协作会议、第一届秦岭地区跨区域生态保护协同合作轮值联席会议等强化区域协作。将56座整改类小水电站、126座生产矿山纳入视频监控系统,开展秦岭区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等,常态化开展“五乱”问题整治,秦岭生态环境质量优良等级面积占比达到99.3%。
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方面,建立晋陕大峡谷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陕甘宁蒙晋五省区七地市黄河“几字弯”生态环境司法、检察协同机制,完成历史遗留矿山污染状况调查评价,全面完成114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黄河流域65个国控断面I~III类水质断面占比95.4%,同比上升1.6个百分点。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方面,推行“河湖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建立陕豫鄂毗邻地区检察协作机制,全面推进以白河县硫铁矿治理为重点的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水质污染专项整治,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健康调查,汉江、丹江出境水质保持在II类。
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以关中地区为重点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铁腕实施为期5年的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关中地区平均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9.7天,PM2.5平均浓度下降4.3%。
完成317个水生态修复和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开展23条重要河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常态化整治城市黑臭水体,33个国考集中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将132个土壤污染高风险地块纳入优先监管地块清单,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完成505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整治54处农场黑臭水体,畜禽粪污、秸秆综合利用率均超过90%。
推进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过程中,严格执行水泥熟料和钢铁国家产能置换政策,有序推进主城区内大型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入园;关中地区电煤消费量同比减少322万吨;淘汰国III及以下柴油货车7291辆,新增或更新公共领域车辆中新能源车占比97.5%;创建省级绿色工厂93家、绿色工业园区5家、节水标杆企业6家。